美国、欧洲和日本都制定了相关的乘员碰撞保护安全法规。例如美国国家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NHTSA)颁布的FMVSS208《乘员碰撞保护》法规、欧盟重新修订的ECER94.01《正面碰撞乘员保护》法规、日本运输省颁布的TRAIS11-4-30《正面碰撞的安全基准》法规等,定期对本国生产及进口新车进行正面碰撞或侧面碰撞进行安全性试验,以检查汽车内驾驶员及乘员在碰撞时的受伤害程度。但是,这些安全法规仅是这些国家或区域国家政府管理部门对汽车产品安全性的最低要求,而汽车生产企业追求的却是行业上公认的NCAP(New Car Assessment Program),中文称为新车评估计划。
NCAP最早出现在美国,随后欧洲和日本等国都制订了相关的NCAP。其中欧洲的NCAP(European New Car Assessment Program)最具影响力和代表性。它由欧洲各国汽车联合会、政府机关、消费者权益组识、汽车俱乐部等组织组成,由国际汽车联合会(FIA)牵头。欧洲NCAP不依附于任何汽车生产企业,所需经费由欧盟提供,不定期对已上市的新车和进口车进行碰撞试验,每年都组织几次。